每年的分数线不确定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其招生计划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区)或分校下达。